时间:2024-02-23 22:29:22 浏览:624
9月27日,中超联赛官方发布《中超联赛新媒体版权协作洽谈公告》,将对新周期新媒体版权停止授权。
公告显示,意向企业需在过去五年内具有不少于二年(含)中国足协职业赛事(中超、中甲、中乙或足协杯)和/或国际性足球赛事播出阅历及版权运营阅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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